第一步:原产地企业备案
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前,应先在海关办理备案。(对于已向海关申请过其他种类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可直接进入第二步“网上申请RCEP原产地证书”。)
01.2019 年10 月15 日起,实施“两证合一”,即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同时自动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企业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原产地企业备案信息。
“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
02.对于不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企业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申请原产地企业备案。
03.企业申报员信息维护。企业申报员为企业授权在RCEP原产地证书上签字人员。企业需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申报员信息维护。
04.签证产品预审。为加快签证,生产型企业可提前申请签证产品预审。企业可在“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产品预审”模块进行申请。
第二步:企业网上申请RCEP原产地证书
RCEP项下货物出运前,已备案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送原产地电子数据,提交海关审核。点击“原产地”—“海关原产地证书申请”—“新建证书” —“RCEP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各栏目填制要求请参考海关总署255号令、2021年第106公告附件3原产地证书格式。
证书申报需填写三方面内容:
01.基本信息:根据货物清关资料内容依次填入。
注意事项:
○申请日期必须为证书申报当天的日期;
○如果发票由第三方公司开具,请在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前勾选,点击“新增”,在弹出的对话框里填入第三方公司信息。
02.发票信息:RCEP原产地证书允许同一批次多个发票的货物的申请。此栏可填写一个及以上发票号点击“新增”即可。
注意事项:
○如果发票由第三方公司开具,此栏填写第三方发票号码和日期;
○涉及多个发票号的,货币单位和价格条款需要保持一致。
03.货物信息:点击“新增”,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货物信息。
第三步:RCEP原产地证书现场签证或自助打印
01.企业网上申报的证书信息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使用从海关申领的RCEP空白原产地证书缮制证书,确认缮制的证书内容完整准确、格式规范,企业申报员在第15栏签字后可至海关现场签证。
02.对于审核结果为缓证的原产地证书,企业需携带RCEP空白原产地证书及相应材料(或经签证核查后)到海关现场审核、打印、签证。
03.对符合自助打印要求的证书,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直接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使用彩色打印机用A4纸打印证书,无需到海关现场签证。目前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原产地证书允许自助打印。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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