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个港航调解中心在厦门挂牌运行
2017.07.1420261

5月31日,福建首个港航调解中心——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正式挂牌运行,第一批28位调解员接受聘书正式上岗。其港航服务功能再一次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进一步凸显厦门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服务中心地位和东南沿海海商海事纠纷解决重要功能,这也是强化厦门国际航运中心航运要素集聚的一项创新举措。

 航运低迷催生需求

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可以说是航运业持续低迷下,需求催生而成生的。

近年来,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航运和港口企业受到较大影响,面临新技术对传统行业带来变革压力和挑战,涉港、涉航矛盾层出不穷,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厦门港作为进入世界15强集装箱大港和国家确定的4大国际航运中心,如何创新工作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已成为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厦门船东协会副秘书长陈鸿灵告诉记者,近几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下行影响,出现了大量人力劳资、码头物流、运力供需、运输服务以及银企融资方面等多种形式矛盾纠纷,特别是国内游客到厦门海上旅游及国际邮轮业务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频繁,厦门海事法院受理的各类海事海商案件也同比大幅上升。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的政策背景下,厦门市也相继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为应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低迷,航运市场和港口企业受到较大影响的环境,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发展建设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厦门港口管理局勇于应对,大胆支持,依托行业协会力量组建港航调解中心,也为为厦门、漳州港航企业增加一条选择化解矛盾纠纷的便利途径。

  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曾在调研港航调解中心成立时表示,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对航运市场和港口企业影响较大的环境下,依托成立港航调解中心等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有助于把涉及厦门港口、航运企业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第一道防线,减小发生港航群体性事件的概率,实现港航和谐发展。

大胆尝试催生亮点  

  “曾经有一位船员,在离开所服务的船舶后,因发生事故受伤需要援助。此时船公司已经不对他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通过调解,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基于对曾经员工的感情,船公司同意给他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到海事法院或者是劳动仲裁,家属肯定是没办法胜诉的,但是通过这种调解,在法律之外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厦门港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是福建省港航行业第一家依托行业组织力量开展民商事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是厦门实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催生的新事物,这个大胆尝试让厦门港口调解服务走在了福建乃至全国的前列,成为多元化纠纷调解的一个亮点。”

  据了解,厦门港航调解中心从2016年11月1日试运行以来,已初步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设立了接待室和调解室,并完成调解中心组成人员的选调、聘请工作,办公设备及工作制度等均按照司法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标准逐步推进落实。

  熟悉业内情况、从业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行内人士和相关专家学者、法务人员成为首批调解员,他们当中有律师、船长、航运学者等,形成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类型合理的调解员队伍。目前,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挂靠厦门船东协会。

  厦门船东协会会长、厦门港航调解中心主任黄规昌认为,“鉴于行业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由熟悉业界生态的行业组织主持特定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其次,行业组织具有广泛的人才优势,非常有利于提高案件调解质量。”

  据介绍,在筹备和试运行期间,厦门港航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成功解决了两起矛盾纠纷,以其高效、节约方式,赢得了事件各方的满意与赞许。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还计划将此作为今年《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典型示范案例宣传推广。

  厦门港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加强充实调解员,形成一个庞大的调解力量,让当事人可以有更多的挑选,另外,调解程序要进一步学习与完善,还可通过港口管理部门来购买服务,聘请港航调解专家协助解决纠纷,不断凸显港航调解中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