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百科 | 企业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可以进口药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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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个人邮寄、携带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有什么要求、怎么办理?

A:新冠抗原试剂盒属于特殊物品。海关对出入境特殊物品依法实施卫生检疫监督。个人邮寄、携带特殊物品出入境,需要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未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海关应当予以截留并出具截留凭证,截留期限不超过7天。邮递人或者携带人在截留期限(7天)内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后,海关进行查验,经检疫查验合格的予以放行。 


《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流程:申请人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进入“行政审批”版块,选择“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功能,按要求线上填写申报单。


 依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第160号令)


Q:个人携带药品进出境有什么要求?

A:1.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号)规定: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2.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规定:(1)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2)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境的,应当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放行。具体以通关现场海关审核为准。


Q:个人携带或者寄递中药材、中成药进出境有什么注意事项?

A:携带或者寄递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出境药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署令〔1993〕43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管理规定,并接受海关监管,例如:含有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黄等中药材禁止出境。寄递进出境还应符合《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2010〕43号)关于邮件的限值管理规定。


注意:


1.邮寄、携带物进境还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第470号公告)规定。如通过携带或寄递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则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2.除受上述470公告限制外,部分进境动植物源性中药材还需遵守特定公告的要求,如需邮寄、寄递进境建议先提前了解相关要求。


Q:企业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可以进口药品吗?

A:目前,企业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药品类商品。在此基础上,2021年5月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允许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外的13种非处方药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


Q:跨境电商渠道进口药品与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药品,通关政策有哪些不同?

A: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以及纳入试点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按照《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规定的通关管理要求开展进口业务,在通关环节不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


Q:消费者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买到哪些药品?

A: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包括:30049051.30049054.30051010.30051090.30059010.30059090.30061000.30067000等8个税号,对应的药品类商品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此外,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期间,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种非处方药。


Q:个人通过跨境电商购买试点药品是否计入个人单次、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度?

A:个人购买试点药品,参照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相关交易纳入个人交易总额管理,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年度交易限值相关规定,即: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


来源:广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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