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验模式
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批批“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进口危险化学品属性和危险货物包装类型设定检验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
二、申报要求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报关时,应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如实填报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名称、危险类别、包装类别、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和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并按照申报货物项分别上传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除以上要求,企业还需要留意2023年3月31日起更新的进口危化品随附单据申报规范,详见《进口危化品随附单据对应商品项号关系申报新规》。目前一份随附单据不能勾选对应多个商品项号哦,只允许一对一,否则会退单!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报关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检查通知。
本公告自2023年4月13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小贴士
厦门汉连物流有限公司拥有区内区外七个报关网点,为海陆空进出口提供报关报检服务,是海关高级认证的AEO企业,蝉联六届全国优秀报关行称号,是海关预归类服务单位。公司拥有加工贸易、预归类、减免税、产地证、税证调研、关务策划专员、关(检)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近60人。
商务中心 Amoly 陈经理
TEL:0592-5608333-118/19859176643(微信同号)
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