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提到的“进口海运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是指进口货物在国际海洋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一般贸易项下的大宗散货进口,由于货物数量多,且海运运费相对较低,因此绝大多数采用海运运输。海运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品目繁多,如燃油附加费、引航费、仓储费等等…
一、一般贸易有哪些海运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向海关申报纳税呢?
答: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企业向海关申报纳税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与运输有关;二是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三是由买方实际支付和应当支付。
“与运输有关”是指以下五种费用:一进口货物的基本运费;二进口货物的运输附加费;三、引航费、拖轮费、解缆费等港口费用;四运输途中发生的仓储费用;五运输途中产生的其它费用。
“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境内输入地点”是指在承运进口货物的国际航行运输工具进入我国关境后,进口货物首次离开该运输工具的地点,“起卸前”是指货物起卸行为开始之前。
在满足“买方实际支付和应当支付”的条件时,如果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企业已经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就不用重复申报了。
举个例子:
一般贸易进口合同签订的货物在FOB成交方式下,运费附加费通常由买方承担,应当向海关申报计入完税价格;在CIF或CFR成交方式下,一般来说由卖方承担运输及相关费用,则不用重复申报。
海关提醒
但如果实际结算中若买方作为运费附加费的支付主体的,也应计入完税价格,要主动向海关申报纳税。
二、有哪些不用向海关申报纳税的海运运输及相关费用?
答:
一、不符合上述企业向海关申报纳税的三个条件的海运运输及相关费用不用向海关申报纳税。
二、对于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不用另行向海关申报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三、对于企业能够向海关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单证、有客观量化数据对进口货物卸货港起卸前和起卸后产生的滞期费进行准确区分的,只用将货物起卸前已产生的滞期费向海关申报纳税。
举个例子:
进口货物就是船舶,船舶又利用自身动力进境,产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不用向海关申报纳税。
海关提醒
但如果作为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不是通过自身动力进口的,则产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应向海关申报纳税。
举个例子:
购买进口的船舶是通过拖轮拖至进口口岸的,则应根据买方向承运人实际支付的拖轮费,或者拖轮成本申报运费金额。
小贴士
滞期费(Liner Demurrage),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将货物全部卸载完毕,致使船舶继续在港内停泊,使船东增加在港费用支出并遭受船期损失,由租船人向船东所支付的约定款项。
三、还有哪些在向海关申报纳税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海运运输及相关费用?
速遣费(Dispatch Money),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了货物卸载,缩短了船舶的使用周期,船东返还租船人的约定款项。
速遣费发生在出口地货物装载,且由船东返还给买方的,该笔费用可以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扣减,不用向海关申报纳税。如果速遣费发生在进口地货物起卸后,则该笔费用不能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
仓储费用,如果仓储费用发生在货物国际运输途中,是由于航线安排或在出口国等待装船停留而发生的,视为与运输过程有关,应作为运输的相关费用,需要向海关申报纳税。
如果仓储费用发生在货物向中国运输之前,如某企业出于经营安排在购买货物后,在向中国运输之前,在出口地进行仓储,则该行为产生的仓储费用视为与运输过程无关,不属于“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用向海关申报纳税。
小贴士
装运延期扣款,是指在大宗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在合同的船期条款或惩罚条款中对“船期延期装运”及其将导致的货款抵扣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形,本质上是违约赔偿,不属于“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如果发生了合同规定的延迟装运情况,卖方在发票中列明相应款项扣减情况的,该笔款项应当视为对卖方装运延期的惩罚金额,是买方因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装运而获得的赔偿,不能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扣除。
海关提醒
海运运输及相关费用名目较多,有许多名目的费用应计入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向海关申报纳税,如:燃油附加费、低硫燃料附加费、货币贬值附加费等,企业在需要明确具体费用是否应向海关申报纳税时,可以向各地海关进行业务咨询。
来源:阿拉关务人整理
小贴士:
汉连物流拥有稳定而优质的全球海外代理资源,与多家国际航空公司、船公司有着良好的运价及舱位资源,不仅可以为进出口企业订舱排载,同时也可以为企业解决本地清关及拖车接送货,一站式为您解决各种物流问题。
业务咨询热线:0592-5608333-118(Amoly 陈经理)/19859176643(微信同号)
Email:amoly@alphalogxmn.com
汉连物流官方网站,给您更多的物流咨询平台及行业知识、行业动向、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