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教你如何报舱单
2024.05.111083

一文教你报舱单


舱单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简称,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


需要注意的是:舱单在货物进出口通关环节中十分重要,只有在舱单数据传输成功后,才能办理进出口货物、物品的其他通关手续。也就是说先有舱单,后续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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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舱单的传输内容


进出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内容应当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信息。


2 舱单的传输主体


舱单传输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


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等。


舱单传输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相关电子数据。


未按规定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海关可以暂不予办理运输工具进出境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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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变更 


(一)备案


舱单传输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等,应当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


(二)境内无法人资格企业备案


境内无法人资格的船舶运输企业,应当委托已在海关备案的境内船舶代理企业向海关传输舱单。


(三)分支机构备案


舱单传输人在境内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将分支机构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在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


(四)备案变更


在海关备案的有关内容如果发生改变的,舱单传输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3 舱单的传输时间


01 进境舱单


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


(一)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以前,非集装箱船舶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24小时以前;


(二)航程4小时以下的,航空器起飞前;航程超过4小时的,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4小时以前;


(三)铁路列车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2小时以前;


(四)公路车辆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1小时以前。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


理货部门或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经营人应当在进境运输工具卸载货物、物品完毕后的6小时以内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02 出境舱单


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



(一)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以前,非集装箱船舶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以前;


(二)航空器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4小时以前;



(三)铁路列车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以前;



(四)公路车辆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1小时以前。


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时,相关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抵报告。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运输工具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30分钟以前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电子数据。


出境运输工具驶离装货港6小时以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4 海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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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会收到系统提示舱单超时限传输,请问舱单传输在时限上有什么要求吗?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4号中,对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时限进行严格规定,对超过时限传输舱单电子数据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22条第4款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等电子数据、传输的电子数据不准确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保存相关电子数据,影响海关监管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在此小编提醒舱单传输人必须严格


按照相关时限要求进行舱单传输。


请问传输的舱单相关信息会导致客户的商业敏感信息被公开吗?


不会。舱单信息传输至海关后,海关工作人员会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



遇到舱单电子数据需要变更怎么办?



舱单传输人可以在原始舱单和预配舱单规定的传输时限以前直接予以变更,但是货物、物品所有人已经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的除外。



在原始舱单和预配舱单规定的传输时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舱单传输人可以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1.货物、物品因不可抗力灭失、短损,造成舱单电子数据不准确的;


2.装载舱单中所列的出境货物、物品,因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部分或者全部货物、物品退关或者变更运输工具的;


3.大宗散装货物、集装箱独立箱体内载运的散装货物的溢短装数量在规定范围以内的;


4.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传输错误的。



为什么我们发送的舱单变更申请会被退单?


当舱单传输人发送的舱单变更申请中的变更内容与变更原因描述不一致时,会对申请进行退单操作,在这里提醒舱单传输人在填写变更原因描述时必须如实、准确,被退单后重新填写相关信息可重新提交变更申请。


来源: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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